由於Phan要工作,所以上午我會自己去遊覽,晚飯時間才跟她會合,今天她們帶了我去Holland Village,是個新潮的區,那裡很熱鬧,像蘇豪區般餐廳林立,我們去了一家吃喇沙的餐廳,喇沙煮得很香,Otah十分美味,席間又在風花雪月;Cara很迷韓星,說著說著,一大堆韓國名字、組合名字,我跟Phan對韓星沒有認知,也不具興趣。似乎她們的喜好很南轅北徹,我不明白為何這兩個人會走近,總覺得相近的人才會走在一起,好像我跟丁丁,都覺得有太多巧合太多相似之處才走在一起,我們覺得這樣才能令關係持續,當然,現在證明這個想法是錯的,沒有共通點也不代表行不通,戀愛的模式,可以有很多種,沒有說怎樣才好,都是因人而異吧。
接著就去見C的一個朋友,她們約了今天晚上一起去玩滑板,Phan開車,我第一次見她駕車,我從後座看她在駕駛,很有型呢!就明白自己當時為何會喜歡她。我們去大排檔喝果汁、吃小食、猛抽煙,才吃過晚餐,現在又吃,她們都說,來新加坡沒事做,就是吃,連當地人都是這樣的。
正當聊得興起,有個TB走了過來,「Hey Jill!」Cara跟那TB打了招呼,啊,果真是一堆女同志,我又感受到一陣的親切感,又想起The L Word,這可是我的The L Word呀!Jill是個有點胖的TB,做保險的,有個馬拉女朋友,她一坐下來,整個氣氛都變得輕鬆有趣,她說著早兩天去芽龍,賣私煙的人都好猖狂,就在街上叫賣,「萬寶路,萬寶路;沙龍,沙龍」這樣,她很想買,但連問價都不敢,怕被放蛇,看著她說話時的表情就覺得很有趣,她人很活潑,覆述事情時總加入很多表情動作,說幾句就一陣乾淨的笑聲,哈哈哈那樣。
可能見我有點沉默,她們聊起旅行來,一說旅行,就所有人都能搭咀。Jill說上次她們跟一個朋友去台灣,是個跨性別的女生,她們說她行裝奇多,每天出門前就在等她襯衣服,帽子要襯圍巾的顏色,圍巾的顏色要襯外套,同一款的圍巾,她有九條不同顏色的來襯不同的衣服,還給我看照片,證明她花很多心思在衣服上。
她們說得興高采烈,說台灣很好,東西很便宜,食物又好吃,Cara就說起阿宗麵線,大讚特讚,Jil就說連她的回教女友也很喜歡吃阿宗麵線,我就問不是有豬肉的嗎?她說是,但那個店員替她女友挑走所有大腸,她女友就吃得很高興,我又問:「但那個湯都是豬肉熬出來的呀!」
「我知道,但她沒有問,我就不說了,哈哈哈!但這樣還不夠,她那時竟在Facebook打咭,我心想,這可慘了!她的朋友就問不是有豬肉的嗎,她還答人家店員很好都替她挑走了,不用擔心,哈哈哈!」
「豬肉有這麼好吃嗎?」Phan問。
「有,上次去日本吃了個生豬肉,超好味!」Cara喝一口可樂說。
「生豬肉?」我跟Phan一聽到就皺著眉頭問。
「對對對,那個超好吃!」Jill搶著說。
「不……」Phan再一次質疑。
「生豬肉能吃嗎?」我也充滿疑問。
「能,很乾淨的。那些油脂分佈很均勻,入口即溶,超好吃。」C說。
「一般的五花肉有五層,但那個豬有七層的,非常美味!」Jill補充。
「你們都很喜歡豬肉。」我說。
「對對對,真的超好吃!」Jill強調。
「但你女朋友不吃豬肉的,要遷就她嗎?」我問。
「不止不吃豬肉,她要吃清真食物,有時真的很頭痛,不過不告訴她就是,好像去台灣,哪有這麼多清真食物?所以她不問,我不說就是,哈哈哈!」
「不會覺得不方便嗎?」
「喜歡她,這都是小事啦,不會為了豬肉而放棄她呀,雖然豬肉真的很好吃!」說畢,又一陣乾淨的笑聲。
然後我們就去Punggol Park玩滑板,我都試著踏上去,但很快又掉下來,試了幾次,就不想再踏上去。我見Phan也玩得似模似樣,「你很厲害呀!」「我只玩過幾次,都是陪她玩的。」「不會悶嗎?」「她喜歡什麼,就去認識一下。」其實那時候我也會看丁丁喜歡的書和聽她喜歡的音樂,有些喜歡,有些不喜歡,逐漸,自己的視野和興趣就會擴闊。但是最近半年,我的興趣和生活收窄,常常都在浪費時間在一些沒有意義的事上,例如打機(打電動),上網,也少了見人,連自己跟自己相處的時間都少了,當然這跟丁丁沒有關係,但拍拖的確讓我安於現狀,這麼一想,就覺得我們分開會令大家都好點,至少,可以找回「自我」,雖然我都好像忘了以前的我是怎樣的。
我失戀後回顧了很多事情,也不斷反省,就明白我們在一段失去活力的關係中拖拉了很久,只是沒有意欲去做什麼。在一起的時間久了就是這樣,話題就會減少,不再浪漫激情,而她則覺得是我們的問題,不應該是這樣,因為我們以前都不是這樣的。在英國時我們每天都在Skype聊天,說自己的事,說生活的衝擊和對事物的看法,至少,以前我有衝勁,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所以才吸引她。
而我自從從英國回來後,打一份工賺點錢就是我的「理想」,我要還學費的債,也要存錢,算是為自己的理想善後吧,所以就算我的工作沒太大意義,我也繼續做下去,最重要的是,讀完書,其實我不知道我該做什麼,我但願自己有清晰的目標和奮鬥的原因,但我沒有。讀書二十多年,現在只想休息,不去想什麼,迷糊地過一些時間,而我這樣生活已經差不多兩年,她說已經心灰意冷,不想再跟我這樣拖下去,當然,用移情別戀來結束關係是最差的方法,而她卻選擇了。不過時機來了,就應該利用,總比浪費機會來得有意義。
「人總有些時候要做些隨波逐流的事,有些事情也是要做的。」Phan在滑板上搖擺著說。
「對,我知道現在我只要賺錢。」我說得很堅定。
「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行啦。」
「對。我要再試試,我會玩得更好的。」我叫她把滑板讓給我。
「要我扶你嗎?」她伸出手示意。
「不,我自己可以的。你去跟Cara玩吧,我自己可以。」
她小跑兩步,跟上Cara,Phan踏上板,C就推她,跌了兩次,又扶上了,這樣跌跌蕩蕩,就已經到了一百米外,我一個人從後面看著她們,能好好相處,不也就夠了嗎?喜歡一個人,可以很複雜,但有時又可以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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