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早前糊裡糊塗答應替直人朋友的婚宴做姊妹(迎娶人員),昨晚奔波了一整天,以至今天非常疲累,睡到十一時起床感覺還是不夠,老了真的老了,無可否認體力大不如前!可是今天是同志遊行的日子,再疲累也要出去支持一下,說到底都是自己的事啊!尤其昨日受到了異性戀常態的疲勞轟炸,今天我一定要吸收「攣氛圍」(彎)平衡平衡,要不然我會變得不正常。

 

「我現在趕來了!很快的啦,要不然你看看靚(漂亮)姐姐解解悶!」我在電話中跟K說,坐我旁邊的婦人看了看我,我也看了看她,而她並不好看。

 

我看上去是很公開的,公開地說自己的身份,公開我跟丁丁的關係,也不介意別人知道我的事。當然,我不是一開始就能這麼自如,如果真的與生俱來,有很多人都不用在成長中經歷掙扎的痛苦;自從在英國讀書時認識了一堆女同志後,她們大大改變了我的想法,眼界擴闊了,英國的經驗把我變成了一個公開的女同志,至於為何?有機會再說吧。

 

噢,剛剛在Facebook看見異女朋友Ella跟很多兄弟做了朋友,總覺得單身的直人常常很開放自己,也對異性特別溫柔,給自己鋪一條隨時可搭上的路,唉,直人!婚宴那天,其他姊妹都跟兄弟很聊得來,有時氣氛有點曖昧,這些混雜住荷爾蒙的話題使我轉頭大步離開,而為免顯得像個孤獨精,我跟另一個新婚的姊妹在一邊聊天,都是些柴米油鹽的無聊話題。我看到我跟直女人的根本分別——男人,我不關心,也沒興趣。

 

有理論家說女同志不是女人,我認同不過。女人之所以是女人因為女人跟男人有關係,那些與男人沒有關係或不發生關係的人,他們的性別就變得不重要,當所有人的性別都一樣,即是沒有性別,因為沒有「別」。我不是女人,或者「女同志不是女人」,因為我們不融入,直女人關心的、傾慕的、迷戀的、著緊的都跟我們不一樣,她們關心結婚、男友的身家、男友的母親、喜愛討論男明星、告訴別人喜歡的男性類型然後問你喜歡哪類、常擔心三十歲前嫁不出然後問你有沒有男朋友、完成了一些事(例如買化妝品、減肥、學做飯),就會說女人真係不可不做什麼什麼,例如是唔keep唔得(不保養不行),唔識煮飯唔得(不會造飯不行),唔XYZ唔得,這些異性戀常態的疲勞轟炸,要通通隔絕!有個姊妹不停地說將來結婚要怎樣怎樣,又說這樣的婚禮真的羨煞旁人,在婚宴必備的「講感受環節」她就在旁感動得流淚,天啊,我是否做錯了什麼你要這樣懲罰我?我真的受不了這種毫無思考過就照單全收異性戀常規的她們!年少無知時我仍可忍受她們的習慣,但現在人大了就堅拒容忍這些直女人的論述,我雖然生在這個社會,卻不等於我完全要接受社會的一套;當然,有朋友叫我指出她們的「錯誤」,跟她們辯論一下,可是當大部份人都是這樣的時候,我連批評和解釋的力氣都省掉,因為直女人是直的,她們大多信奉異性戀社會的所有規範,不認為要挑戰或者反思,就算覺得無理,還是認命去,努力迎合是她們最想要做的,因為只要她們做到了,就會自動進入權力中心,成為「正常」的一群。

 

去到銅鑼灣,跟丁丁和K會合,參與的人不算多,在旁八卦獵奇的有一堆,未見過同志遊行的遊客對我們拍照,沒法子,我們魅力過盛!我們被彩虹旗包圍,司儀帶動下,大家就揮舞彩虹旗,煞是壯觀。之後就從銅鑼灣的Sogo百貨出發,浩浩蕩蕩的步行到灣仔修頓球場,路程雖短,不過意義重大,況且行得多,流汗、溶妝、汗臭味噴發,難以維持glamorous的姿態,絕對有失身份!以前去同志遊行總覺得要一大堆人才不奇怪,可是現在知道去到就會遇到朋友,果然,我就撞上我的大學同學Tess和她的女友。

 

Tess是pure(不分)女同志,我常以為她是很公開的,大學那時跟她同組做功課,無意間提起我對同志研究很有興趣,她就以為我是同志(對,當時我還未確認為女同志),就跟我出櫃了。所以我常常誤以為她很公開的,原來她只是跟我說(想來,也真的很多人跟我盡訴心中情)。她話很多,於是我們全程都在聊天,說著昨天在婚禮現場的辛酸、工作的事、轉工作的事等等,不過,她最想說的還未說。由於Tess女友全程面黑黑(臭臉),所以沒有人敢跟她攀談,活動完了她就自己走先行一步,而我、丁丁和Tess就去after party(因小K不喜歡派對,她不喝酒,覺得去到派對叫橙汁是很傻的事,所以直接跳過)。

 

不到夜晚,人總是難以放鬆和說自己的事,兩杯下肚,Tess就開始說她的難處,說到底其實是對女友的不滿,言語間她常提醒自己很愛她的女友,可是卻不斷告訴我們她感情生活和性生活的不足,陰公豬(可憐的),她跟這個女友一起四年從未有過高潮!我的天!我跟丁丁都極度震撼,但為了保持禮貌還是表現出一種穩定的情緒的模樣。聆聽她的同時,我的疑問也越來越多,如果有什麼不滿意,為何不說出來?又或者,為何沒有改善的意慾?沒有性的感情其實能維繫多久?我常跟丁丁說:「不造愛,我們要分手的了。」當然我們都知道這是戲話,可是沒有慾望的愛,可能是因為已經不愛對方,而不是單純地不再激情。

 

我們整晚都在聊天,聊累了就去跳舞,跳了跳又點一杯,又再聊又再跳,結果我們差不多四時才離去,累死了!好趁青春玩通宵,不難想像,再過幾年,我跟丁丁大概只會躺在沙發上看電視,玩手機,反社交和反消費,變成「真正的」女同志伴侶。

 

跟攣的舊同學重遇和晃,我又接近目標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