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期認識了一個CD,cross dresser(易服的人),叫V,佛學課的同學,很容易跟人打開話匣子的,過往沒什麼交涉,不過在英國那時跟他常常在MSN聊天,無他,星期五、六晚他總在網上以女性身份跟人聊天和玩網路性愛,樂此不疲,我就順道跟他聊天,在他跟其他男人的情慾訊息之中穿來插去。
能認識酷兒的朋友實在很棒,易服是我從沒接觸過的範疇啊!他是「直」男人,有女朋友,也只交過女朋友,可是一點也不親密,他常說他很喜歡她,可是我覺得他最愛只有自己。
我們斷斷續續聯絡有三年,對於他的事他從不諱言,例如上網騙男人玩網路性愛、跟其他CD出去易服逛街、上酒店等等他都跟我說。買了什麼新衣服拍了什麼新照片都會發給我看看,西裝裙、制服、乳膠衫、面具、絲襪、高跟鞋等等,我獵奇的雙眼都一一看過。說著,他就叫我打開MSN,要跟我分享他的照片,是剛剛拍好的,非常新鮮!我開了視窗,他就給我發一堆穿著黑絲襪女人的照片。
「你的腿很像女人的腿。」
「我知道,美吧!」
「算是。」
「我准你摸我。」
我並不喜歡男人,主要是因為那種大男人的感覺實在叫我討厭,如果有男人並不是這樣的話,我懷疑我是能夠喜歡男人的,但「能夠喜歡男人」至今也只是理論層面的事情,現實中的我可是個中堅的女同志。現在,在電腦另一端的雖是個男人,可他又扮演住女性的角色,又似乎在跟我調情,那我到底在跟男人還是女人在調情?如果我說我喜歡女裝的他,我到底是喜歡男人還是女人?他流動的性身份,也令我的性身份都變得不穩定,我由一個中堅的女同志,突然向雙性戀轉去。他用衣服界定自己的性別,而衣服隨他的意願改變;我則以我的性對象界定自己的性身份,卻沒想過,我的對象,其實也不一定擁有不變的性別和性表達。身份政治,往往比我們想像中流動和不穩固。
「明晚我爸媽又上大陸。」
「又上大陸了,你真開心,又可以CD啦!」
「你來替我拍照吧。」
我沒回應,因為我好奇,不想回絕,但又不知怎說好;但他提議請我吃晚飯答謝我替他拍照,免費晚餐聽上去不錯,於是我就答應了。當然我知道我這樣到人家家裡也不是什麼純情小花,可是我的確好奇,好奇我自己跟「男人」可以去到什麼程度,這除了是對自己身份的測試,也似乎是開拓自己性經驗的一個機會(別問我對丁丁有多好,這是不一樣的,而我也不一定會跟他怎樣)。
第二晚,下班後我在太子跟他吃晚飯,我們沒有去什麼貴價餐廳,沒必要吧,反正這也不應該牽涉任何浪漫成份。他興致勃勃的跟我說他買了什麼新絲襪,什麼顏色什麼花紋,我看著他,放空了眼睛,其實我對絲襪、衣服、緊身衣、面具這些過於女性化的衣物沒有興致,不像他那樣,把衣服和情慾連上。肉身比衣物吸引多了,可這就是性相,多元和流動的,也沒有好與不好,只有喜歡不喜歡。
我們乘小巴(十六座的小型公車)去他家,我一直望窗外,避免交談,我開始怕他會繼續講他的性趣……無不是一堆絲襪呀,緊身衣呀,面具呀。十分鐘後就到站,我們再步行十分鐘抵達他家。
他的家很乾淨整齊,以淺色木為基調,典型的千禧年香港家庭裝潢,不算時尚,看出有些歲月痕跡,但保養良好,而且非常井井有條,木地板還打了蠟,我不忘參觀,他卻說不要浪費時間,現在就換衣服去,於是我開了電視,消磨一下時間,但等了三十分鐘他還未出來。「大佬(老兄),你比我女朋友還要姿整(講究)!好了沒?無線(翡翠台)的節目都很無聊呀!」咔的一聲,門開了,眼前是個TBG(婆),不,是少女(我慣性地把女性化的女人都叫成TBG,非常之同志主義),他穿了黑色的絲襪,看上去跟女人的腿根本沒有分別(對,我是腳膠(控),由下而上的望),他穿了套裝裙,看上去像個行政人員,骨架都似乎變小了,衣服的確能改變性別;他又戴了太陽眼鏡和口罩,我看不到他的臉,其實是不是他,我也不會知道。
他沒有回應我的不耐煩,只道:「進來替我拍照。」我把電視關掉就入房去。(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人會侵犯我,因為我從來都不吸引男人,所以毫不擔心)。
房門一關,他坐在床沿,說:「我想用女仔的身份搞野(上床)。」你不是說只拍照嗎?你這是把我騙上來誘姦吧!「但我不會跟男人呀。」我肯定地說。
「好啦……一次,只一次……」
「不。」
「好啦……」
他開始發功,嘺嗲的要求我。從過往的交涉,我清楚他非常懂得令人按他所想而行,我知道如果我留下,我有可能會答應也不定,但我這刻真的不想,於是我奪門而去。
「你是否覺得我很變態?」他的聲音帶點驚惶失措。
我停了下來,轉身跟他說:「你一點也不變態。」
「我常常覺得這樣不好,希望像正常人一樣過生活,可是我真的很喜歡CD,像癮一樣,不CD一段時間就會好想CD。」
「你很正常,CD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這是你的喜好,跟任何人也無關,其他人都無權對你說三道四,你只做你喜歡的事,也沒有傷害任何人,千萬不要覺得自己不正常。」
「但你……」
「我不想跟你搞,是因為我有女朋友……而且我不搞有拍拖的人;你明明有女朋友的。」
「我女朋友不接受……她說這是我的事,她沒興趣知,也不想知道。」
他沒有再講話,我臨走前再拋下一句:「但你喜歡CD並不能成為你不忠的藉口。」
在這之前會覺得他也不錯,他的私密都跟我說,我覺得他不止把我看成是朋友,又或者,只是我覺得跟我談性話題的都是親密朋友,似乎談性就是親密的象徵,因為性「本應」是私隱。但我沒有想過他會向我這樣要求,我不是在思考為何他想搞我,搞不搞也不是重點,而是平時他樂此不疲的跟我分享他的CD經驗,原來他心底裡總覺得易服是變態的,他變裝了五年,仍會覺得自己不正常,這五年他都在快感和內疚自責中穿梭嗎?如果不接納一個人的所有,這又是不是愛?到底要多久,我們才能放下我們既有的思想,令自己自由一點,令愛情簡單一點?
我們開波(上床)不遂不但沒有令我們的關係變得曖昧,反而更清晰了,只是我沒有再主動找他,與其說我不喜歡他,不如說我不喜歡在他面前的自己,我不喜歡在男人面前的自己,我不免顯得不自然和不知所措,對於他們的提問和話題,我都覺得突兀和古怪。那次之後他也繼續跟我說他跟CD外出的事,我還是如常的聽著他在女朋友背後做的事情,直到最近他跟工作上認識的女人曖昧起來還上床了,我就覺得他不過是一個對女朋友不忠的仆街(混蛋),每次他做過對女朋友不忠的事總會內疚,然而不斷地有下一次,漸漸得出結論:他只是個不願承認自己的不忠和不願面對自己的懦夫,什麼內疚的話都假,沒有承諾的道歉,其實不算是有承擔。
可以跟queer的人認識是很棒的,但是什麼才是queer?男人穿女人衫就是queer?玩BDSM的就queer?不是直的就queer?直的不能queer?Queer本是個能包含所性相的字詞,可是因為意義太廣而變得糢糊,最後大家都不知道什麼是queer,怎樣才算是queer。而queer又是否一個令性小眾舒服的字詞呢?我是認識了queer的人,可是queer沒有令我認同,也沒有令我好過了,理論和現實又是否難以拉近?
盧妤 《性相流》 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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