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開吧。」

好,好好!丁丁要跟我分手!自我們從日本旅遊回來後,她跟Hayley的關係愈來愈緊張,結果三月中時她們攤牌(把事情公開),互相表白,丁丁希望我給她時間冷靜,但我被蒙在鼓裡,進入了歇斯底理的狀態,結果糾纏了一星期,她說要跟我分手,事情就是這樣。

真的氣死我了!人在不理性的狀態下,什麼不理性的事都能做出,於是我訂了去新加坡的機票,決定去玩幾天,而最重要是,找Phan。

沒錯,那個「在英國時喜歡上的人」就是Phan,她是性別研究課的同學,完全不是典型的新加坡人,人很反叛,很有衝勁,也很清楚自己的路向和喜好;她是我班上最好的朋友,可能是新加坡人的關係,思想和文化相近,更容易熟絡。那時臨近學期尾,跟她每天都去圖書館溫習,一起吃晚餐、一起抽煙、一起討論,工作到十一時才步行回家,非常努力;也因此,漸漸就覺得我喜歡了這個人。

當時丁丁知道了,非常傷心和憤怒,而我更堅持在回港前跟Phan去蘇格蘭遊玩,無論丁丁如何阻止,我都沒有理會。雖然最後丁丁原諒了我,我也回到她身邊,可是我們的關係也因此開了一道裂縫,往後雖然我沒有再喜歡任何人,但她對我的信任也不能再如以往般。

朋友說我不該去新加坡,但我們已經分手了,她不要我管她的事,那我做什麼,她都不該管,要不然這就不是分手吧。又,如她所說,我做什麼都已經沒關係,那我去或不去,根本就不影響什麼,但真的如何韻詩所唱:分開簡單抹去往事極難,實際上還是很難不想起的。當然,現在回頭一看,就知道其實不該去,因為這樣太不成熟,亦令關係徹底破裂,但這是我第一次失戀,就放過我吧。

Phan說我可以住她那裡,她家人也沒反對,所以我手拿一張機票和一個手提行李就出發去新加坡。出發前,我胡思亂想,這次我去新加坡,會跟Phan發生什麼嗎?她在英國時都會找些一夜情,她單身時就會這樣,解決需要吧,但她有她的原則,就是不跟有伴侶的人,所以那時我完全不是她的「人選」;但我終於單身,時間對上了吧,我不是期待什麼,而是不排除這個可能。

我又選了個窗口位,看住外面的天空,覺得世界很大,這一刻充滿了希望,但下一刻又想起丁丁。不過我知道,旅行散心有利舒緩失戀的痛楚,所以我不後悔往新加坡跑一趟。

甫下機,就覺得新加坡跟香港非常相似,兩個相似的地方培養了我們,可能就是我跟Phan走近的原因。入境、拿行李、搭地鐵入市區,她在地鐵站等我。啊,兩年沒見,她還留著那束雷鬼頭髮,只是曬黑了一點,我走上前大叫:「Phan!」她回頭,露出那個久違的笑容,我們就擁抱,「你瘦了很多!」「對,我輕了十磅!」「Wow。」我們互相問候了一輪,就步行到她家。沒想到雖然兩年沒見,重聚仍是這麼熟悉,離別就好像是上星期的事般,好像這兩年什麼都沒發生過。

「你今晚有什麼計劃嗎?」她拉著我的行李,回頭問我。
「不去遠的地方了,現在都七時了。」
「那跟我女朋友一起吃飯吧,我待會要去芽龍找我的同事。」
「你女朋友?!」我顯得很驚訝。
「是呀!」
「哈!你不是說你不停下來的嗎?什麼時候的事?」
「四個月前,在酒吧認識的。」

「哈哈!Wow!」希望她沒有聽出我的笑聲是乾澀的。真是造物弄人,本想找個機會氣丁丁,結果就似是把自己作弄了,還花了二千多元!但當然,我並不是真的想跟她怎樣,但現在連我亂想的機會都被剝奪了!

到她家裡,跟她家裡人打了招呼,就去她房間參觀,又聊起工作來,她現在在做一個預防愛滋病的計劃,這可是很典型的性別研究畢業生會做的工作,而我卻只在大學做個卑微的研究助理,唉。雖然她的薪金不算好,但她喜歡這工作,儘管她父母都想她找更賺錢的工作,但她很清楚自己想做什麼,該做什麼,正因如此,我總從她臉上看出光茫。

七時多,我們就去地鐵站會合她女友Cara。互相介紹了一下後,我們就出發去芽龍。C是個很典型的新加坡人,華人,跟Phan一樣,皮膚坳黑,卻一頭淺褐色短髮,眼鏡厚厚黑黑的,穿著隨意,應該工作了好一段時間,感覺沒太多衝勁,總給我「生活就是這樣啦」的感覺。車程中,我話不多,新相識,而C不算熱情,所以我們只說說社會,比較一下新加坡和香港等等,她說話好快,又夾很多Singlish,我一半都沒聽懂。

很快就去到芽龍,是紅燈區,Phan拿了些安全套、潤滑劑和紙巾給她同事,派發給性工作者,她還把我介紹給同事,「這是我香港的朋友。」

之後就在芽龍的咖啡廳(大排檔,戶外用餐的食肆)吃晚飯,那裡有很多等開工的性工作者,Phan說她們大部份都從越南來的,不懂中英文,拿個旅遊簽證來工作兩星期,之後就去另一個國家,六個月後又回來新加坡,這就是她們的模式。

我們三個在這堆低胸短裙濃妝艷抹的hyper-women(超女性)中顯得很格格不入,我們都不是TB/ TBG款式,看起來就像是餓壞了而意外闖進來的外人,但怎也好,我們點菜就是;吃飯、聊天、抽煙、喝薏米水,新加坡的薏米水真的好好喝,但我根本吃不多,自從失戀後,我食欲不振,少吃了,胃就自然收細,食量大減,但Phan都硬逼我吃,「你吃多點吧。」說著,就把一大塊豬油渣豆腐往我碟裡放,我還是乖乖就範,反正吃了,都不會吸收。

吃過飯,就去喇沙藝術學院旁的咖啡室,見Phan的好友R,她是新加坡航空的空姐,fag hag(基友)一個,喜歡飲酒和蒲(去夜店),試過在香港蘭桂坊的私人派對飲到爛醉都能走斜路回酒店,非常自豪。我們喝完又喝,又抽煙,聊天,嘻嘻哈哈,我沒有想起丁丁,只要我在見人、在聊天、在做點什麼,就不會想到她,而見見人,又覺得世界好大,充滿機會,我就知道我會好起來的。

一時多,人散去,我們都走了,我跟Phan坐的士回去,的士內很安靜,我跟她靜靜的,緩慢的在聊天。「你女友很黏你。」
「對,她是。」
我往外看,就像我沒有離開過香港,陌生又親切的地方,似乎連的士的味道都一樣。
「我們每天相見,自上年十二月就一直這樣。」她說。
暗黃的燈一盞又一盞的在窗外飛過,「這不像是你。」我回了一句。
「對,其實有點可怕,我沒有時間做自己的事。」
「哈,我現在都是一個人的時間,有很多時間看書看電影,不要羨慕我。」

咪表跳了兩次。

「你不是說你不能一對一,這挑戰你的耐性。」我想起在英國時她跟我說的話。
「對。」
「但你妥協了。」
她沒答話,「你會習慣的。」其實我不認為是這樣,我覺得她不會,但又覺得應該這樣說,因我明白習慣能使人接受任何事,無論你喜惡如何。
「我不知道。」

車開得很快,像飄起來一樣,就在這半虛半實的瞬間,我以為身旁的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