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令人朝氣勃勃,關係讓人更清楚了解自己的不同面向,面對情人和面對朋友時的自己可以差天共地,也不是因為雙重性格,而是友情和愛情其實反映人的不同面向,愛情離不開佔有和排他,所以會妒忌;而對朋友,我們總不佔有,所以朋友和愛人,要求不一,期望不一,落差可以很大;但如何在佔有和放手之間拿一個平衡,保持自我又可以相處融洽,這個我還在摸索中學習。

保持自我說是容易,但當你跟人親密的時候,就不再以個體來思考,不能只考慮自己,也要向對方交待,所以你能坦白多少?自己隱秘的情感又可以有多少?不告訴對方又算不算是欺暪?要如何平衡「對方」和「自己」?這些問題就不再只是自己的事,除非一生都隱瞞下去,要不然這些問題還是要處理的。須知道,愛情的確能令人失去自我,你跟這個人一起時的自己,跟你印象中的自己,可能也存在很大的差異,那如何防止愛情或對方吞噬你,其實都是一門學問。

我常說我跟丁丁有多好多好,似乎都太表面,欠缺說服力,但是如果描述我們的相遇相知,又似乎過於平淡無味,天下間的情侶無不平凡,就算白流蘇范柳原也不怎出眾,他們覺得特別,也只是他們的觀感,為自己的相遇加點傳奇和命定感,就覺得這是天意,是命運的帶領,抹去人為的俗氣,事情注定這樣發生,才算得上是浪漫,但換個角度,就只不過是自我戲劇化,哈,丁丁知道我這樣說的話,一定會覺得我破壞了她心目中的白流蘇范柳原愛情。

雖然我這麼說,但也不代表我跟丁丁不特別,但我知道我們是因為對方而特別,而不是本質上特別,我覺得我們不一樣,因為在我眼中的丁丁跟別人不一樣,我喜歡了這個人,她不再如其他人般平凡了,她的眼睛比誰都美、她的聲音最悅耳、她的氣息最細緻、她最懂得我、最珍愛我,但她在別人眼中,她也只不過是平凡人,而且比他們的伴侶差得多,因為別人跟她沒有愛情,所以她對於其他人來說並不特別。我覺得她好是因為愛情,可能並不是因為她好,這樣說很壞,但是我就是愛她,而她就是我的愛人,所以無論別人覺得她如何平凡普通,於我,她是最特別的。

真的愈說愈不浪漫!但我把愛情去浪漫化,因為把愛情視為宗教般信奉,其實沒什麼益處;現實中,兩個人的相處有太多太多事情要解決,而愛也並不如主流論述般能排除萬難,我愛你並不能改變什麼,改變不了出身、家世、年齡、階級、性別、種族等等等等,當然有人就會說,只要愛對方,這些都不重要,但這只是愛情的第一步,相處和生活才最難走過呀!就像外遇,總不能說句「命定的」就能解決吧,要不然我直接跟丁丁這樣說好了,不用愁了一星期!所以事情還是要解決的,但我決定了不說,所以就不說。

為了將功補過,我就請她吃一頓好的,我做大廚,給她煮好吃的,好好服待她!

星期天,她來我家,我們一起過一個悠閒的下午。我總以睡衣來迎接她,不會特意打扮,但我總喜歡這家居感,好像我們就住在一起的。

我一開門,她就搶著說:「我很想你。」我們就擁抱親吻,然後我看看她的臉,仍是那麼好看,仍是那麼年輕。「你看我買了什麼?」她拿起手上的膠袋,是附近餅店的蛋糕,「謝謝,先放進雪櫃。」她又跟住來,我說:「你坐吧。」她沒理會,我們又親起來,這可不是情色故事,我們一星期很難得才有一天可以過過二人世界,總不能在街上摟摟抱抱吧,我不是怕街上途人白眼,而是我們都不喜歡在街上做秀,我們都最怕看見兩個眼裡只有對方的人在街上親來親去,因為一般人都不好看,親起來更是很難看。

我們都喜歡留在家中過星期天,溫馨又舒服。洗個澡,看了一會兒無聊的電視劇就去睡午覺,我們在床上又聊起來,內容欠奉,情話嘛,都是這樣的。

「現在好像在英國那時。」她又回想起那時去英國探望我的時光,「跟你一起真好。」她摟著我,聲音很小,就像跟自己說話。
「我跟你一起也很好。」我親一親她的額。
「跟你一起就什麼都不用想,很平靜,雖然你常常取笑我肥。」
「你肥才可愛。累就睡啦,我看你睡。」
「我不想浪費時間在睡覺。」
「但你睡著了就可以給我看。」
「你想趁我睡著就拍我睡覺的照片……」
「我應承你,今天不拍,你可以安心睡啦。」

她乖乖合上眼,很快就入睡,而我就在看她平靜的臉,欣賞她的五官、皮膚和頭髮,像冰一樣凝在那裡,又如蟬翼般脆弱,只能小心翼翼的看,怕打擾驚動她。我常常看著她,仍然覺得,愛上這個人,能跟這個人一起,實在是我一生最大的福氣,命運對我多心軟,可是運氣用盡了,以後的路可能難行,但跟她一起,其他統統都不重要了。

那時我要去英國讀書,但離去前的幾個月,我跟她搭上了。我們是大學同學,不同系,卻修同一個副修,就在課上認識。讀書時交涉很少,都只在MSN聊點旅行的事,三年級時她去了瑞典做交換生,所以那時跟她聊的都是旅行和歐洲,而當時她有女朋友,所以都不會對外人太熱情主動,而一年過後,她隻身回港,分手了。

那時候我跟她走得很近,她分手後一個月,我們就在一起了。聽上去都非常兒戲,這關係也沒什麼基礎,但是跟她曖昧的幾星期,時間都扭曲了,好像幾個月,好像一年,都分不清。

個多月後,我就負笈英國。現在想來只覺神奇,才一起個多月,竟然可以捱過十個月的遙距關係,中間當然有見面,聖誕節時丁丁來找我,使我不至於孤單地過節。那時其實有很多未知之數,始終分隔的時間比見面還多,而且一見就是兩星期,萬一有什麼磨擦,她也無處可逃。

她抵達當天,倫敦下大雪,我帶著她最喜愛的紅玫瑰去機場接她,見面時是有點生外,臉頰有點冰凍,但幾天過後就覺得很親近,一起生活了兩星期,我就認定了這個人,因為我可以跟她生活,我喜歡跟她生活,我希望以後都跟她生活。

傍晚,我造她最愛的蒜蓉橄欖意粉,我把材料都全拿出來,「讓我來吧。」她沒讓我說不就拿起刀去切蒜頭了,「但我說今天讓我服待你呀!」「每次都是你煮,今天換我吧,我也想為你煮意粉。」看見這麼體諒人的丁丁,我真的無話可說,難怪我愛她!我知道說到這裡大家已經不想看下去,因為快悶昏,也覺得太肉麻,但這不就是生活嗎?

這一篇很可能都讓人看不下去,太肉麻骨痺,但不要緊,因為這一章是送給我親愛的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