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16年12月11日。

之行

正式出櫃時,母親對我說:「如果不會快樂,就不要結婚。媽媽希望你未來的伴侶是愛你的。」
​當時,我默然無語。

幾年後,我告訴母親:「幾年前的我大概會說『是的,我也這麼希望』。但現在,我不要一個愛我的人;我只希望那是一個『善良的人』。」

「我不要你愛我」,這句話寫在婚姻平權音樂會之後。

苦笑跟朋友自嘲,2016年12月10日的婚姻平權音樂會,我是來參加同樂會。現場的人群、舉止、攜帶標語和物品,種種分析下來,確實也滿同樂會屬性的。噢,同樂會一點都沒有不好,做運動本來就不是非得要苦情相逼、抗議絕食、衝撞體制才正統。

只是,當群眾喊著「讓愛成家」的時候,我沒有出聲──我真心喊不出口。在「愛」做為一切同婚論述的無敵金牌時,豬隊友如我,無法克制地想著:

那些不被認為是愛,或被指稱沒有資格去愛的人們呢?
那些自認因愛成家,之後卻遭遇生命的挫敗與彼此的差異、坐困婚姻愁城卻苦無出口的人呢?
那些結了婚但在工作和其他場域裡仍被歧視的性少數呢?
那些表達愛意卻被認為是噁心變態下流汙穢,甘願自我作踐的人們呢?
那些被所謂「人類社會共同經驗」總結下來的倫理規範、身分秩序,即便相愛卻不被允許表態的人呢?

一句愛,很單純,易於引起共鳴。但也就是太過單純了。
是的,我們不能沒有愛,但我們更不能只有愛。護家盟確實說對了一件事:光靠愛是不足以成家的。這不是「愛」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因為人充滿偏見和差別待遇,同志群體本身依然如此。

乍看以為平等的愛,套用到不同關係裡,就會在社會規範下得出差異懸殊的結果。乍看幸福是一條筆直的道路,但它會在生命的險峻崎嶇處將你推往邊緣。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在社群網路上時刻報告近況或意圖成為意見領袖的人。看我的發文讚數跟大多網紅、KOL相比就知道了。
我沒有說的是:在音樂會前,多次跟母親和朋友談起婚姻平權,在各種苦笑批評抱怨嘲諷之後,幾度絕望的說著,一邊掉淚:「婚姻平權是一個必須達成的里程碑。可是,在鋪天蓋地對愛與幸福的想像中,那裏沒有留給我的位置。我不屬於那裏。」

──奇怪了,Love Wins 這麼普世價值的口號,到底有什麼好哀戚?

原因並非我有多左派酷兒,而是來自我的浪漫愛挫敗經驗。
我曾經全心全意配戴彩虹,相信因愛成家的神話;卻在所謂的家開始成形時,遭遇關係中的惡劣對待。而這種惡劣對待,與女同志社群內部的不安、矛盾和汙名息息相關,終於發覺:即使是同志伴侶也不能免於性別權力關係、更無法完全與父權結構脫鉤。而那個惡劣對待我與家人的人,正是此刻正站在婚姻平權的名人舞台上,為同志權益奮力發聲的正義使者。我完全無法控制自己本能地鼓起刺,被迫在溫馨的氛圍中隨時保持警覺和格格不入──真的,並不是我多菁英多厲害多懂得反思,而是當人生被迫脫離單一直線,面臨多重角色的衝突時,原有的既定價值(愛、結婚、守貞、一生一世)一次又一次被破壞,你自然會渴求一個永恆不變的真理,能在所有時刻、所有狀態下接住你。

而那個可以接住我的東西,並不是愛,也不是婚姻平權。

一個人的人格與價值可以很簡單被摧毀──以愛為名、透過愛情關係就可以輕易達成。活在世上,有太多艱困並非愛所能解決;這是以愛做為論述無敵金牌的陷阱。有無數前車之鑑作證,但人們依舊盲目嚮往。

愛從不停止失控。愛始於各式各樣不同的形狀和顏色,它會萌發、茁壯,也會燃燒、凋零、毀敗,轉眼它又是新的樣貌。
我不要一種獨佔、偏私的愛情,因為即便當下我是對方的全世界,生命終將引領我們走上崎嶇和邊緣。偏私、獨佔的愛必然改變。
喜好會浮動、迷戀會淡去、執著會變遷,歲月終將老去,記憶日漸淡薄。

如果此刻上天給我一個剛柔並濟的踢,從廳堂到廚房、從辦公桌上到臥室床上都無可挑剔的夢中情人,並許諾我倆必將白頭終老──僅僅只是如果,用這「一生一世的幸福」、用此刻同婚主流的夢寐以求,要我放棄我所堅持的「性解放理念」──恕我無法接受。

原因並不是我想彰顯叛逆、或者打算欲擒故縱,也不是我有多左派酷兒、或多麼看不起婚家制度;事實上,我仍是一個無可救藥的浪漫愛信仰者,更是一個愛踢入骨的婆。只是,當你已經預見通往幸福的路上崎嶇艱險、困難重重,誰都無法保證彼此在所有時刻裡安然無恙;比起愛著此刻這個形象與狀態、這般穿著打扮、如此頭髮長度、這種性別認同的我,我更希望能在墜落時刻被接住、在被推往邊緣時得到安撫、在被無視時獲得傾聽、在被貼上所有淫亂汙穢的標籤時──你依然能善待我。

我不要你愛我,我只希冀你的善待。
即便我們素不相識、形同陌路;即便我們立場不同、反目成仇;即使我形貌不討喜、毫無吸引力;即使我受千夫所指、眾人唾罵,待在我身旁沒有絲毫好處,你仍願意為我挺身而出。那所謂的善待,並不是直覺上愛情關係的親密陪伴,也不意味寂寞夜裡有體溫相擁;是不試圖改變我、形塑我、要求我遵守條件,而是撐出一塊充滿可能性的空間。那個空間或許沒有性、沒有擁抱、沒有溫度,更沒有迷戀和愛,也或許都有;但無論如何,那裏必然存有「尊重」──不因人的身分、階級、地位、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穿著打扮、頭髮長度、感情狀況、性愛偏好、性對象多寡、結離婚幾次、個人價值信仰、疾病與用藥狀況、肢體與感官的能和不能,而有所減損。

我不要你愛我,我只希冀你的善待;為此,我可以生死相許。

致一位當年邊緣到開始研究如何設置臉書紀念帳號,但還是很嚮往浪漫愛的天真的都市菸酒生女子。

黑粉不是一天養成的,阿怪也是。

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