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17年5月初。
2017年5月24日,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即將為同性婚姻公布解釋。
所有曾走在同志遊行隊伍裡歡笑妖嬈的人,曾在隊伍旁翹首觀望,不確定自己該不該靠近的人;在婚姻平權活動現場攜帶酒水零食、拍照打卡的人,或者連見了空拍機都要躲躲閃閃,怕被親友發現的人;在社群網路上登高一呼,召喚出所有集體情緒──那些性別畫家、性別寫手、性別創作者、性別運動者;所有曾為了這件事激盪的人生,所有愛過、受過傷的人們,這一天終究朝我們迎來。
在我知道自己「可能」是同性戀或雙性戀的高中一年級,夾在戀愛和世界毀滅的隙縫而焦慮萬分,我主動去找了學校的輔導老師。該師先道德勸說「功課比較重要」云云,眼見我無法被說服,她語帶威脅地質問:「妳知不知道,如果妳是個同性戀,妳會怎樣?」
那是個沒人糾結歧視定義的年代,我本能感到敵意,立刻剛硬反擊:「我不會怎樣。」從此,我沒再踏入校園的輔導系統。
其實,高中生的我還真不知道若自己是同性戀會怎樣,我只知道整個世界會視我為怪胎。於是我做了決定:即便整個世界都把我當成怪物,我不希望自己活在恐懼或他人施捨的同情當中,我要找到一個能挺直背脊的理由。
我花了整個暑假在圖書館讀書,翻閱我能找到所有關於同性戀的書籍,拾起一本又一本討好乞憐求接受的姿態再丟開,「親愛的誰誰,我是同志,但我也是個好孩子、好學生」──不對,那不是我要的。
終於找到讓我挺直背脊的那本書,矛鋒著的《人類情感的一面鏡子──同性戀文學》,捧著它讀,所有在課堂上隱而不見的空白世界被華麗地鋪展開來,彷彿過去許多文學家、劇作家、音樂家、哲學家都成了我的靠山。這不全然是因為他們的成就,而是知曉這些眾人朗朗上口的名家,也投身於當代被視為汙穢下流、淫邪不當的生命體驗,並使之成為己身的一部分;這給了我勇氣,無論我接下來要面對什麼,即使害怕,在時空的洪流中,我不會孤單。
那個年紀,我夠中二也夠驕傲,但我不知道的是:身為一個女人、又身為一個婆,又如此桀敖不馴,在往後的人生必須付出何等代價。16歲的我唯一知道的是:世俗所謂婚姻,大概一輩子都與我無涉了。
接下來,是找尋同類的年代。
我在尋覓中養成一個無從解釋的神奇雷達,即便在毫無分類的雜亂二手舊書店,像心有靈犀般,總能找到同性戀有關的書。
這雷達在我上大學、投身台北花花世界後,轉變成對踢的雷達──縱使有人會說看踢不需要雷達,反正「踢都那樣」。可是就算我閉上雙眼,只聽女人的聲音,感受她們從我身邊走過的氣息,少數女人才能讓我回頭、能從千萬人群中脫穎而出。眾人皆是庸俗的,唯有那些不男不女的、負傷行走的野獸讓我悸動──如同當年,我從千萬書堆中直直走向布滿灰塵的角落書櫃,翻出缺頁的BL小說、汙損的同志文學,找到惡名昭彰的同性戀著作。
那是一個隨身攜帶彩虹飾品以標誌彼此的年代,彩虹手機吊飾、單邊彩虹耳環、彩虹手環踝練,連洗澡都不拿下來。我留意到一個女孩,找了個私人場合傻傻地問:「請問,妳是踢嗎?」以為這是種不預設的尊重;結果換來一個白眼:「有眼睛的都能看出來吧。」後來她才知道,中性打扮的我並不是踢,而是喜歡踢的女孩子;她沒遇過像我這種類型的。
即便是如同聖經般啟發我的同性戀文學,也沒有我能依循的範本;他們是男同志,或疆界分明的踢與婆,是想像模糊的女同志,是螢幕上美得不真實的女性演員。我找不到與我相類的彆扭和執著,對踢執迷但不願意把自己歸類在僵固女性角色的奇怪的我。但我也不認為自己是踢,也不認為自己可以被限制在名為「不分」的框框裡。我試過遁入各種認同:雙性戀可以暫時抵擋長輩的「你是不是同性戀」質問,說自己是不分可以暫時逃離踢婆框架。過不久,我從台北拉子圈生態中迅速察覺兩種現象:一,身為一個顏值不夠高的女子,又喜歡踢,聲稱自己是不分對市場極為不利。二,就算聲稱自己是不分,回頭會發現一堆人忙著幫妳分偏踢還偏婆。所以,我,說,我是,婆。
我花了很多、很多年,才搞懂:在毫無範本可依循、身邊少有支援的情況下,要在社會潛規則下「做自己」是一件多辛苦的事。妳連「自己」是什麼都難以辨證清晰,妳說服不了世界上任何人,妳無法順服於社會的一切性別規則。
也是在很多、很多年後,朋友問我:「身為同性戀應該很辛苦吧,到底是怎麼撐過來的?」,我回答:「進入一個相對重視歧視的年代,比起身為數十年前同性戀被嚴重歧視或差別待遇的辛苦,對我而言,更痛的的是刻板印象。」例如:妳是女同志,那妳大概就是如何如何。異男不知該如何跟我相處,只好通通把我當踢,任何率性的行為都以帥讚之,一旦碰觸娘的那面,他們則感到尷尬。跟異女相處我也特別小心,怕她們誤會,可是我對她們根本沒半點興趣。在女同志社群裡,有形無形的標籤諸如:妳是踢就該怎樣、妳是婆就該怎樣──說出口的、隱匿於行為氣質中的──所有令眾人安心的分類只讓我心慌。在社群網路上,我戲稱自己為「癡婆」,但真正面對踢時,我卻方寸盡失、惶惶不安──我知道我是癡婆,總說自己超愛踢,所以我非常害怕。我害怕不對等的回應、害怕真實而不可挽回的誤解、害怕真的有感覺卻下不了台。所以我耍帥,我假裝冷淡、假裝不在意。
所以,我是寂寞的。
所以,那個年代,我成台北校園同志圈裡「那個很像不分的婆」、「不帥的小娘踢」。踢友人跟圈內朋友聊起:昨天跟「這樣奇怪的拉子」約會。他的朋友們不用看照片、不用核對臉書或Line,甚至與我並不熟識,都可以猜到「這樣奇怪的拉子」就是之行——如此神奇的八卦辨識系統。
會說到八卦辨識系統,一半是感歎的。五六年過去,停止經營形象工程,社群網路和同志圈、性別運動圈的名人堂很快被更多新的、舊的、舊翻新的名字取代。
我停止經營形象工程、停止投入同志社群的契機,正是在我自認無涉婚姻的此生中,唯一一次對婚姻有了期待。
那並不是一個浪漫完美的愛情故事,其中充滿醜陋與折磨、許多道德上足以被批判的錯待;有時候戀愛中的我們就是如此盲目。我還記得,2011年,我和她躺在校園頂樓,露天星光下唱著黃玠的〈沒那麼簡單〉、我們在深夜昏黃燈光餐桌前聽張懸的歌,我們一起討論女同志成家的論文。那時,她問我:「之行,妳覺得台灣多久之後能通過同志婚姻?」,我想了想,說:「近期恐怕有困難,但未必要到十年那麼久。我估計大概是五到十年之間,最快五年後。」她笑了,說我想的與她估計相同。
那個當下,我既相信我們所相信的,又知道我自己所想望的不可信。
轉眼間,2017年。這五年之間,她順利成為婚姻平權舞台上登高呼喊的領袖人物;而我則從同志圈與網路社群中幾乎銷聲匿跡,與原本的朋友斷去聯繫。在風起雲湧的婚權運動中,我曾眼見她手執麥克風,強調同志成家權益之不可侵犯及應予保障。我想起多年前與她相遇時,是她人生中最挫敗、最低潮的時刻,道德最淪喪、最低靡的時刻。我想起她說過,遇見我之後,她的人生因此崩壞,崩壞到無法與過去純淨的誰再起連結,也無法與過去純淨的自己再有關聯。她是另一個她。
人生難道不是一連串無可預期的崩壞?我也盡力在其中掙扎著生存,並膽敢懷抱夢想。我不知道在舞台上高呼權益的她,能否想起當年在她最淪落的時候,是誰拋開無理的道德規訓接住了她,又被她踐踏。即便我對婚姻的想望已然化為灰燼,我和她終究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只能遠遠看著同性婚姻通過,感傷地快樂;同時在堅持女同志情慾友善的道路上繼續跌撞。這並不因於左派、性權派、性解放,甚至與我個人的幸福再也沒有任何相干──只因為,我希望當年那個天真的我,那個用最真誠的心面對非典型關係的那個我,對幸福和良善的期待並不是個錯誤。
選擇這條路的同時,我知道:我這輩子,大概無法擁有伴侶形式的幸福了。
2016年婚權運動時,充滿各種情緒。為了完滿某種幸福樣板,為了性別運動的輕重緩急與形象鞏固,「爭議」被撇清界線。而所有「爭議」,都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人類。凡戰爭都有犧牲,婚姻平權這個以愛為口號的運動,亦不例外。
那陣子我忍耐許久,在社群網路上發表一兩篇鋒芒不盡露的文章,私底下對好友finezi抱怨對同志社群的憤怒和傷痛;張亦絢所謂「氣同志氣到不行」的時候。那時,finezi對我說:
我是那種最悲觀也最樂觀的人,譬如我心態上已經準備好未必會通過,通過了我也要了解它是如何用於下一代(教育我們這一代),此生要執行它有一整個社會的婚姻內涵要充實與顛覆,也許我已太遲,我過去也許預想了自身出櫃的重要性,卻從沒預想過這種婚姻教育的需求到來……若一個制度調整未果,我的日子還是如我已撿擇出來面對世界、撐起樣貌,與周遭人相處,以個人讓別人了解一點我的什麼(但它事實上又包含了我以外的一群人的什麼);每一天我、我不認識的人都可能因為自身自覺或不自覺的氣息,被跟蹤、強暴,或其他性的擔憂、生活的擔憂。某種程度上,很意識到活著就是生死交關。
樂觀的是,總有被關注的議題、各種切入的角度,也有可能生之年會經歷好幾波改變,所謂的「大家」是參差不齊的各種狀態,有排擠者有邊緣人也有妳,而且一切都在滾動、位移的狀態,我不相信會有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些狀況的人的一天,我常常不是最敏銳的,但事情它不在引起最多關注的狀況,不表示它永遠不會引起關注。也不會永遠不被了解。
我突然想起,同樣因為身為婆的執著、彆扭與傷痛而相遇的我跟finezi,從未引起太多關注,或許這一生不過如此而已;卻不會永遠不被了解。
finezi告訴我,小她一輪的孩子與她分享感情事:今天是個踢,明天學生可以理直氣壯的喜歡男生,過陣子又可以是不分。身邊同學朋友沒有人質疑,學生自己也絲毫不覺有何問題。反倒是念初多問了一句「妳的朋友都沒問妳?」語氣驚喜中又有些心酸。finezi說,那刻她理解到:這世界已經走向一個隨心所欲的時代。
我想的是,〈一個婆的流水帳日記〉所揭示的:「而我曾是,也將一直是衷心的祝福妳們隨心所欲的愛人,隨心所欲的被愛」。
這個新的、美好的、婚姻平權的時代已然到來,下一代會有全新的感情和世界觀。她們不再像當年的我一樣,在16歲時就已明白自己是怪胎,注定與婚姻無涉;在20歲時被質疑婆為什麼要打扮中性、被踢女友嫌不夠女生、覺得參與女同志社交會太複雜、不夠純潔。
我甚至懷抱著夢想,關於更遠的未來,因非典型關係而相遇的人們,不再將之視為背德、一種不能言說的罪惡或羞愧;而是生命諸多際遇的其中之一。我不會再聽到因相愛在父母面前攜手成婚的女同志悄悄告訴我,她們是因一夜情而相遇,但請我別把這件事說出去。我不會再聽到派對上快樂的女同志,一邊享受知情同意且安全的開放式性關係,一邊對我說:這種事絕對不能讓其他人知道,不然一輩子身敗名裂,永遠都找不到伴了。我不會再聽到一個踢滿懷怨懟地對我說,同性婚姻早點通過的話,她的人生就可以徹底改觀,因為離婚要件很難達成,前女友就離不開她了。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善待彼此、所有關係都能找到出路──我希望我的天真不僅僅只有天真。
面對全新的時代,我感傷地快樂著,又有些寂寞。
因為我知道,身為一個舊時代的奇怪的婆,我受過的傷就是這樣了。
充滿共鳴。
一直以來都明白自己是個「非典型」的婆,即使從未在意過陌生人的眼光,卻也經歷了很長一段的迷惘。
謝謝妳寫下這篇,讓我知道也有人跟我一樣,或許在某些地方我們與「應該」要有的樣子迥異、甚至讓人覺得突兀,我們依然是自己認定的自己。
如果張愛玲寫女同志,就是這種感覺,美,而有溫度,文字,而有節奏。
不要感傷。
世界已經越來越好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