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克索(Luxor,ルクソール)古稱底比斯(Thebes,テーベ),埃及古王國時代結束後地方豪族抬頭,其中勢力特別強大的便是底比斯的豪族,也因此,中王國時代之後許多王朝都定都於此,首次定都於此的是中王國時代的第12王朝,其後在新王國時代的第18~20王朝達到全盛期,這樣的歷史也為此處留下了許多神廟和墓葬建築,是許多觀光客必來之地。

 

 

12/29一早,為了趕早上七點半的飛機,我們四點多就起床,約在六點左右抵達開羅機場,搭乘國內線前往盧克索機場。從開羅到盧克索搭乘飛機大約一個小時,由於睡眠不足的緣故,我一上飛機就陷入昏睡,醒來時已經到了。走出機場時立刻就有計程車司機來拉客,而我們也正好需要計程車前往飯店,便搭上了一台計程車。此時由於沙漠之旅的疲勞尚未解消,我依舊頭暈腦脹,身體頗為不適,但計程車司機卻在車上向我們宣傳套裝旅遊的行程,M不諳英文無法應對,我只好敷衍應對並一一拒絕,但計程車司機並不死心,最後我只好說如果我們需要的話會聯絡他,便跟他留了聯絡方式,當然最後並沒有聯絡他。盧克索不論是計程車或是觀光馬車、紀念品店的拉客比起開羅又恐怖數倍,使我幾乎得了外出恐懼症,這是後話。

盧克索為尼羅河流經的城市之一,城市分東岸和西岸,主要商業區、住宿區等集中在東岸,而西岸則有許多著名觀光景點。我們的飯店也在東岸,名為Steigenberger Nile Palace。抵達飯店時才十點左右,自然還無法check in,但我實在沒有體力了,便向飯店櫃台說明我們身體不適,希望他們趕快清出一間房間讓我們入住,經過幾次溝通之後,總算在一個多小時後進了房間。我與M協議,12/29這一天就不要跑行程了,好好在飯店養精蓄銳。達成協議後我們便各自在床上倒下,醒來時已是五、六個小時後,雖然頭仍隱隱作痛,但算是有些精神了。我想頭這樣痛下去不是辦法,便委託門房替我買止痛藥,吞了一顆後才漸漸止痛。

 

 

晚餐就在飯店裡用餐。這間飯店分前棟後棟,前後棟中間有個中庭,設有幾間餐廳,每晚八點到十點會有舞蹈表演,我與M便在這裡的義式餐廳挑選看得到舞台的座位坐下。料理不錯,但那舞蹈表演畢竟是免費的,有些乏善可陳,有種不是專業舞者,只是飯店員工穿傳統服飾扮家家酒的感覺,觀眾也稀稀落落,我看得無聊先回了房間,不一會兒M也回來了,結束了這慵懶的一天。

 

 

多虧12/29這天的養精蓄銳,12/30我們總算又有體力出門。用過早餐一走出飯店,迎頭又是一陣「Taxi?」的拉客聲,同時四、五個計程車司機迎上來拉客。我問了其中一位司機到卡奈克神廟的價錢,司機開價200埃鎊,但我事先從飯店人員那裡打聽到行情是50埃鎊,便堅持只付50埃鎊。上了車後司機又不斷向我們推銷套裝行程,拒絕了仍不停糾纏,異常執拗,使我深深對盧克索的計程車感到恐懼。後來除了回國前前往機場外,我們便未再搭乘計程車。

前文提到,盧克索被尼羅河分為東西兩岸,在古埃及東岸象徵「生」而西岸象徵「死」,因此東岸主要景點有用於祭祀神明的卡奈克神廟(The Karnak Temple,カルナック神殿)、盧克索神廟(The Luxor Temple,ルクソール神殿),以及幾間博物館,西岸主要景點則有幅員廣大的帝王谷(Valley of the Kings,王家の谷),以及王后谷(Valley of the Queens,王妃の谷)、哈特謝普蘇特女王停靈廟(Mortuary Temple of Hatshepsut,ハトシェプスト女王葬祭殿)等主要用以埋葬王室貴族的墓地。

和其他觀光景點一樣,卡奈克神廟在購票處前有一整列販賣紀念品的店家,我們經過時又是一陣「China? Japan? 尼豪!コンニチハ!」的拉客浪潮,我因為想買明信片而靠近了其中一家,店員立刻迎了出來說他們還有其它明信片在裡面,跟了進去之後店員便開始將明信片一字排開讓我們選,成了一個不買實在說不過去的形勢。店裡還擺著香水瓶等其它紀念品,M挑了一個方尖碑和五個不同顏色的小香水瓶,我也挑了五張明信片和五個小香水瓶,有點擔心又被開出搶劫價,便事先問要怎麼賣,誰知店家只是表示「待會兒再算,一定給妳打折!」我也愚蠢地相信了他的話。把想買的東西交給店家後,本想先問價格,但店家卻開始包裝了起來,在紙盒裡塞棉花,將香水瓶小心擺入後蓋上盒蓋,又用膠帶層層黏上。都做到這份上了你能不買嗎?我心裡盤算,一張明信片算2埃鎊,一個香水瓶算10埃鎊,大概60埃鎊左右,看店家如此盡心,付到100埃鎊我也能接受,當服務費嘛。誰知到了講價時,店家一開口就是1200埃鎊!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高價使我傻了眼,求助地望向了M。

 

 

在哈利利市集殺價殺出了心得的M,自信滿滿地說:「我先來」,便率先跟店家講價,雙方用計算機一來一往開價,原希望M能講個合理的價格,誰知道M這次栽了,一開始開價開400埃鎊開得太高,成交價竟是800埃鎊,幾乎等於她身上所有現金。這下可好,M以800埃鎊成交,我只比她少買一個方尖碑,該怎麼講價?我乾脆心一橫,把錢包裡的錢全掏出來一張一張數給店家看:「530埃鎊,就這麼多,再也沒有了」,店家原先還不死心地問我有沒有美金,有也要說沒有!最後我們在這家店用光了身上的埃鎊現金,連進卡奈克神廟的門票錢(150埃鎊)也沒有了。這實在是此行最大的失誤與恥辱,我痛定思痛,下定決心絕對不再購買其它任何紀念品。

 

店家奉的茶,喝了人家的茶也不好意思不買東西。好貴的茶。

 

散盡了家財連門票錢都沒有了,附近又沒有提款機,當然也沒錢搭計程車,該怎麼辦?我和M只得拖著頹喪的步伐,向南步行二十分鐘(一邊還得忍受煩人的計程車拉客),才到了可以跨國提款的提款機。M提了1000埃鎊,但我的信用卡在這時突然失靈(大概是和提款機不相容),只得請M再提一次,向她借了1000埃鎊,然後再次在艷陽下步行二十分鐘,回到卡奈克神廟。經過這一折騰,真正進到神廟內,都已是下午一點半的事了。

東岸的兩座主要神廟,北是卡奈克神廟,南是盧克索神廟,兩座神廟本是透過一條獅身人面像大道連接起來,在進行宗教儀式時,古埃及人會抬著神像,從卡奈克神廟走到盧克索神廟(約2.5公里),這條獅身人面像大道現今雖然遊客不能步行,但仍可觀看其遺跡。

 

獅身人面像大道

 

卡奈克神廟大約建於公元前十四世紀,主要祭祀阿蒙神(Amen,アメン)。阿蒙神在底比斯尚未崛起時,本是底比斯的地方神祇,並不是什麼重要神明,但在中王國時代後底比斯成了政經中心,阿蒙神便與太陽神「拉」合而為一,形成「阿蒙=拉」的認知,成了至高無上的神祇,「眾神之王」,連法老王都是「阿蒙之子」(在古王國時代,法老王就等於神明,但中王國時代後王權逐漸低落,遂有「法老=受神庇佑的王」的認知)。由於阿蒙地位崇高,歷代法老都必須向阿蒙神進獻神殿、方尖碑、神像等以示敬仰,這也使卡奈克神廟成為了壯觀的巨大神廟建築群。同時也因如此,阿蒙神廟的祭司團權力日漸高漲,終於到了會威脅到王權的地步,為了反制,第18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アメンホテプ4世,又名阿肯那頓,Akhenaten,アクエンアテン)發動宗教改革「阿肯那頓改革」,廢除阿蒙神的權威,下令禁止崇拜阿蒙神、封閉阿蒙神廟、沒收廟產等,改奉太陽神阿頓神(Aten,アテン)為唯一的神祇,形成世界上第一個一神教,影響當時美術、建築形式甚鉅,甚至有說法認為阿頓神信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後來中東三大一神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出現。然而這個宗教改革來得太急太快,僅此一世便告失敗,阿肯那頓死後,圖坦卡門(Tutankhamun,ツタンカーメン)宣布恢復阿蒙神信仰,後來許多統治者都認為阿肯那頓是異端,企圖將他從歷史紀錄上消除。

 

 

卡奈克神廟裡有幾個主要看點,包括大列柱室壯觀的石柱群、哈特謝普蘇特女王的方尖碑,以及巨大聖甲蟲(scarab,スカラベ)等,據說繞著這隻聖甲蟲步行七圈就會帶來好運。離開卡奈克神廟時大約下午三點,由於我們都還沒吃午餐,便決定沿著尼羅河往南散步,一邊尋找餐廳,一邊前往盧克索博物館。短短一段路至少被計程車(「Taxi? Hello? China? 尼豪?」)或觀光馬車(「One dollar! One dollar for two! Two people!」)拉了十次客,明明只是想散個步,相當令人煩躁。不久我們找到一家河岸餐廳,雖然有少許蒼蠅,但能一邊觀看尼羅河風景一邊用餐相當享受,價格也還適宜。餐廳裡三三兩兩坐著當地人,曬著午後的日光,有的悠閒地抽著水菸。不久落日逐漸染紅尼羅河,那景色堪稱一絕。

 

尼羅河落日

盧克索博物館每天早上九點開放到下午四點,暫時閉館後,下午五點再次開放至晚上十點,我們用完餐後前往剛好。到達博物館時約下午六點,門票140埃鎊。博物館內的館藏大多是新王國時代的出土文物,可惜我們對埃及歷史與藝術畢竟不甚了解,也只能走馬看花,唯有阿肯那頓製作的阿頓神壁畫頗讓人印象深刻。

離開盧克索博物館後散步前往附近的木乃伊博物館。由於盧克索有許多觀光馬車,路面上便落著許多馬糞,走路都得提心吊膽。一個約莫國中生的埃及男孩跑過來對我嚷著:「Pen! Pen for school!」似乎是在向我乞討要原子筆,之前便聽M說過,傳說埃及人很喜歡向日本人要原子筆,原因是日本製的原子筆很好寫(實在是半信半疑)。剛好我包包裡有支已經不需要的筆,便給了他,誰知他竟得寸進尺,開始向我要起「One dollar!」我當然不可能給他一美金,便快步走去,他卻還一直跟在身後嚷著「One dollar! Ma’am!」,跟了好一段時間才離開。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清楚那孩子是真的想要原子筆,還是只是藉口想討錢。

 

成群結隊的盧克索觀光馬車

 

位於尼羅河畔的木乃伊博物館是一間相當袖珍的博物館,門票卻仍要價100埃鎊。與盧克索博物館相同,裡面是禁止拍照的,若想拍照得另外買拍照券,我和M都沒買,身為誠實的日本人(?)也就乖乖地沒拍照。木乃伊博物館裡展示了木乃伊製作的過程,以及鱷魚、貓等動物的小型木乃伊,別具風格。在這裡的博物館禮品店裡,遊戲王迷的M找到了她心目中的阿努比斯雕像擺飾:正在製作木乃伊的阿努比斯(Anubis,アヌビス,埃及神話裡掌管木乃伊製作的神祇),不顧940埃鎊的高價位(博物館裡的店似乎不能講價,店主堅持單一價格),掏出VISA卡刷了下去,店主便額外送她一個雕像並送我四張明信片。

繼續往南走,終於到了盧克索神廟前的廣場。盧克索神廟(門票140埃鎊)開放至晚上十點,夜間會打燈,看起來相當夢幻。入口處左側矗立著一座巨大方尖碑,原本右邊也有的,不過右邊的方尖碑現在擺在法國協和廣場上,換來開羅穆罕默德‧阿里清真寺裡那座已經停止轉動的破鐘。在盧克索神廟內我剛好看到一團台灣觀光客,一位埃及導覽正用中文向他們解說,便偷偷蹭過去聽解說。在盧克索神廟裡可找到三個宗教的共存的痕跡:埃及神話、基督教、伊斯蘭教。盧克索神廟建於第18王朝(約公元前15世紀),至今已超過3500多年。新王國時代結束,波斯帝國統治之後,盧克索神廟便失去了用途,經過漫長的年月被掩埋至瓦礫之中,西元七世紀阿拉伯人統治,伊斯蘭教徒在神廟附近生活,十三世紀左右,教徒不知道地下有盧克索神廟,便在神廟遺跡上方蓋了一間清真寺(Abu al-Haggag Mosque,アブ・エル=ハッジャージのモスク),且用的還是神廟的石材石柱,因此在神廟遺跡重見天日後,就形成了伊斯蘭教的清真寺建在古埃及神廟二樓的奇妙景觀。關於這座清真寺,隔天我們也進到裡面參訪。另外在伊斯蘭教尚未傳進埃及的基督教時期,基督徒把盧克索神廟的一角當作教堂使用,還在上面留下了耶穌十二門徒的壁畫,壁畫遺跡直到今天還看得到,而清真寺今天也仍然使用著。盧克索神廟裡許多歐西里斯(Osiris,オシリス,埃及神話裡的冥界之神)像的法老王的臉部都被磨掉了,據說這是因為伊斯蘭教傳入之後,伊斯蘭禁止崇拜偶像,便抹掉神像臉部;另外有一些神像臉部則是因為後來的統治者刻意想將前朝法老從歷史中抹除,才抹去其臉部的。

 

夜晚的盧克索神廟

夜晚的盧克索神廟

 

聽了導覽解釋才知道盧克索神廟裡有許多走馬看花看不懂的奧秘,比如說最裡邊一面牆上有一些液體噴濺的痕跡,導遊說那是血跡(網路上查不到相關資料,不知真假);而一旁壁畫上有敏神(Min,ミン),敏神是古埃及神話中男性生殖的守護神與豐饒之神,特徵是勃起的陰莖,據說摸了有壯陽功效,因此只有該處有明顯頻繁被觀光客摸過的痕跡。

離開盧克索神廟,由於M一直想吃埃及當地小吃Koshari(コシャリ),我們便到附近一家有賣的大眾食堂,Bonduk(ボンドゥク)。Koshari之於埃及有點像魯肉飯之於台灣,其實就是平民餐點,但正如魯肉飯到了日本就變外國特色料理,一份可以賣到800日幣,Koshari在日本的遊戲王迷和埃及迷間也是名聲顯赫的。Koshari其實就是把米飯、切細的義大利麵、小扁豆、炸洋蔥等混在一起,淋上番茄醬(類似義大利麵的番茄肉醬)食用的米食,在Bonduk這間店裡一份Koshari只要15埃鎊,店家也很老實地沒開出搶劫價。我和M各點了一份,配上一罐雪碧,權當一餐。老實說不難吃,但也沒特別美味,吃到後來還會有些膩。

 

 

走了一整天兩萬多步,也相當疲累了,我們決定試著搭馬車回飯店,觀光馬車公道價1美金我們也還算合理。但這次搭馬車的經驗徹底讓我對盧克索的觀光馬車產生了恐懼感。我們在路邊找了一輛觀光馬車,說好價格1美金,我們搭上了車,車伕是年約十幾歲後半的男孩,一路上他不斷跟我討價還價:「No one dollar, Ma’am! Two dollar! Two dollar, Ma’am!」我不斷地說「No.」回絕,他仍鍥而不捨地一直嚷著「Two dollar」,還臉不紅氣不喘地騙我們說從盧克索神廟到飯店距離5公里,很遠,必須要2美金(google地圖顯示距離只有1.5公里左右),我說你別騙我了哪有那麼遠,亮手機給他看知道讓他知道我不是傻子,他還是不死心一直嚷「Two dollar!」魔音傳腦般使人煩躁,根本無暇欣賞沿途風景。後來我對他說,我不可能給你2美金,但你要是閉上嘴巴乖乖把我們送回飯店,我會給你一點小費,他才終於閉上嘴巴。過了幾分鐘到達飯店,我塞了1美金加上5埃鎊給他,他還要討價還價:「No 5 pound, 20 pound! 20 pound, Ma’am!」我說,你不要就算了,便作勢離去,他這才願意收下5埃鎊,但直到我們離去時,他仍不斷向我們的背影喊著:「20 pound! 20 pound, Ma’am!」或許是平常就被教導只要這樣不斷盧下去,觀光客終會受不了而多給錢的吧。但不管怎樣我下定決心不再搭乘埃及的觀光馬車了。

回飯店前我想說到附近買點零食,便到飯店附近一家小店,拿了一小包M&M’s巧克力和一小包巧克力夾心酥,問店員(一個戴耳機在聽音樂的年輕人)多少錢,估計頂多15埃鎊,誰知店員一開口就是120埃鎊。這種看你是觀光客就要把你剝光的價值觀我實在無法習慣,一整天下來的疲憊和方才那「Two dollar」魔音傳腦造成的煩躁感,讓我沒有心思為了並非非買不可的零食再跟店員討價還價,索性作罷,把零食放回架上,走出店家。

或許是因為盧克索不如首都開羅那般巨大且人口眾多的關係,我覺得盧克索對觀光客剝削的程度以及「盧」的程度更勝開羅數倍,若能平靜以對自然是好的,但對我這種過於認真的性格而言,實在是會神經耗弱。若是語言(阿拉伯語)能通,或許還可以享受埃及流的吵架方式(和對方在大馬路上大聲爭吵,等著路過的路人來調解給個公道),但那對我而言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了。